一、所需材料
1、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土地使用权证(自建房需提供)
3、个人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建筑概预算表
4、不动产权证(翻建住房需提供)
5、申请人银行卡(存折)
二、提供份数
每件材料原件1份或电子件1份,原件共7份,电子件共7份。
三、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四、填报须知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下申请
五、材料依据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建造自住住房:应由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建筑概预算表》,及公积金管理部门现场查勘的影像资料。
2、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原《房地产权证》、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原件,《建筑概预算表》,及公积金管理部门现场查勘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