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额度规定:提取金额截至《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附: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电话
市直管理部:六安市佛子岭路住房公积金大楼四楼 0564-3376112
霍邱县管理部:霍邱县蓼城大道司法环保大楼7楼 0564-6080320
金寨县管理部:金寨县新城区金梧桐创业园新政务中心三楼 0564-7065588
霍山县管理部:霍山县衡山镇人社局5楼大厅 0564-5038501
舒城县管理部:舒城县桃蹊路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 0564-8622144
金安区管理部:六安市皋城东路9号金安区一楼新皖西卫生学院对面 0564-3922550
裕安区管理部:齐云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环保大厦六楼 0564-3260965
叶集区管理部: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环境监测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564-277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