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珠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账户状态为非销户的职工可以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职工基本情况打印)。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工本人、委托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一份。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申请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打印职工缴存证明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洲管理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斗门管理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
办理地点:
1.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办事大厅8号窗口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洲管理部
2.珠海市横琴红旗村宝中路96号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
3.珠海市斗门区中兴北路50号二楼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斗门管理部
4.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峰中路193号美吉丽鼎通大厦1栋12楼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
5.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大道海华新村6栋二楼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