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8月1日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提取业务规定》,明确: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资金:
(一)非本省户籍,在我省的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6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本省户籍,在我省的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24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在哪办理?
(一)线下办理渠道:职工可通过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二)线上办理渠道:8月3日起,职工可通过海南公积金APP、海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