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取住房公积金。
实现方式:1.两地联办;2.全程网办。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外省缴存、在海南省内购房的
1.申请人可直接向购房地公积金“跨省通办”窗口申请提取,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两地联办)》,并按外省异地购房提取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2.我省窗口人员受理后,向申请人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3.我省窗口人员对购房真实性进行核查,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并将材料传递至外省缴存地办理;
4.对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的,由外省缴存地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外省缴存地办理出账手续。
(二)申请人在海南省内缴存、在外省购房的
1.申请人可直接向外省购房地“跨省通办”窗口申请提取;
2.外省窗口人员按我省异地购房提取政策受理材料,对购房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将相关材料及核查结果传递至我省缴存地办理;
3.对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的,由我省缴存地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我省缴存地办理出账手续。
其他办理渠道: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通过“海南公积金”APP、海南“海易办”APP或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