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不少于总购房款20% 的首付款发票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
1、市区管理部。地址: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
2、洛江管理部。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设银行二楼。
3、泉港管理部。地址:泉港区福炼生活区白石宫建行二楼。
4、惠安管理部。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县体育中心旁广海新景城二层。
5、晋江管理部。地址: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6、石狮管理部。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7、南安管理部。地址:南安市普莲路432号一楼。
8、安溪管理部。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9、永春管理部。地址: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10、德化管理部。地址:德化县浔中镇翰林府邸6#楼108A号建设银行二楼。
11、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地址: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区政府旁三鑫花园二楼。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即时办结
费用: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