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包括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包括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中显示的名下房产。
(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及贷款台账(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还应包括《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中购房职工家庭曾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综合(一)和(二)按照“认房+认公积金贷”标准认定现有住房套数。
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与“住房套数书面查询结果证明”中显示房产系同一套的,不重复计算,是可以扣除。
补充:
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商业性普通住房按揭贷款每正常还满12个月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不能申请逐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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