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计算器

烟台公积金单位缴存设定依据

烟台公积金缴存    烟台   公积金   缴存
烟台公积金单位缴存设定依据

烟台公积金单位缴存设定依据

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国务院令第262号,2019年3月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承办机构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及各分支机构。

单位缴存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公积金缴存地与单位工商注册地、社保缴纳地一致。

查询山东省,烟台市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