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暂行办法》
二、办理条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贷款还款正常,同时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所担保贷款的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归还贷款。
三、申报材料
身份证原件。
通过“爱山东”APP申领的电子证照可替代实体证照原件。
四、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申请→中心/银行/手机公积金APP办理。
五、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点击查看东营市公积金贷款银行办理网点
网上办理:点击下载)
六、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