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直系亲属购、建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出境定居的;
7.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8.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依照前款第3、4、5、6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人或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只能在偿还住房贷款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购建、大修、租赁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类房屋及偿还该类房产贷款本息的;
(3)购买小产权房的;
(4)以离婚、分割、继承、赠予、交换等非房屋买卖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5)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档案的。
三、东营商贷网上自助提取条件
1.提取人已通过微信、手机公积金APP或个人网厅三者之一注册个人网上用户。
2.提取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冻结状态。
3.提取人提供的收款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的银行一类结算账户。
4.提取人名下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还款正常,须先签订公积金冲还贷协议。
5.提取人名下有多笔商贷的,只能办理一笔商贷的商贷网上提取业务,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应的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