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未婚或离异持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近三个月工资本 (有姓名页及近三个月工资页复印2份)或工资卡(银行打印三个月的工资流水2份)或单位三个月工资花名表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3、个人信用报告(可在人民银行或中心查询)。
(二)购房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购房行为证明:①备案的购房合同、②首付款20% 以上凭证;没有备案的购房合同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2、购买房二级市场住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税税票或《房屋买卖契约》;②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拆迁房贷款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4、申请装修贷款的须提供:①真实、合法的装修证明(装修合同、装修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贷款申请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购房合同。
5、申请异地购房贷款的应提供:①真实、合法的购房证明(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②本地的担保人或本地房产抵押。
6、申请自建、翻建和大修住房贷款的应提供:①国有土地使用证②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材料③真实、合法的自建、翻建、大修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