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租房提取”指职工可每月提取当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的一种提取类型,改变了以往一年只能提取一次的提取限制,将有助于职工缓解租房资金压力。
办理条件
缴存人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与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请办理按月租房提取。
提取金额
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当年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全年实际发生租赁费用;租赁商品房的,每年最高提取额不能超过个人(夫妻双方)的缴存额和最高规定限额,目前最高规定限额为14400元。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要件材料前往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2.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授权书》和《承诺书》;
3.办理完成。
首次办理完成后,当年内住房公积金将按照约定每月自动转入指定银行账户。次年1月1日后需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