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如下: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已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视同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
提取范围:提取职工本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时限:以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