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
1、提取范围: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如该房屋为1人以上的共同购房,则用房款总额乘以合同或证书所载明的产权比例计算每位购房人的购房款,相应确定提取额度;没有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购房人数平均分配房款总额,计算每位提取人的可提额度。
【在异地(本市以外地区)购买商品房】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人银行卡账号。其中购房合同必须能够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官网查询(不能上网查询的要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查询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即无法上网查询也不能出示房屋备案查询表或增值税发票的不予办理。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异地购房的严格审查购房资料的真实性,购房行为和购房资料真实有效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业务。提取申请人对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