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西宁市调整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2020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基数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731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四、调整时间
基数调整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