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东公积金缴存比例:5% -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海东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相关事宜发布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时间
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职工或月平均收入超过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即本汇缴年度最高基数为21342元/月,最低基数为统计部门公布的1700元/月。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不得高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要求
由于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基数调整工作,基数一经核定后,当年不得再次调整基数。各单位于1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海东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心归集科或各管理部审核,审核后缴存单位登录网厅进行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