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已购买房屋但房证未发的,也不能申办租房提取)可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用的房屋属性需为住宅。
办理要件:1、身份证(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职工提供);
3、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管理部对提取人所承租房屋的地址、产权人信息进行核实(房屋地址和产权人信息须与房证信息一致)。
3、经核实无误的话,三个工作日内会电话通知提取人前来提取。
其他:提取限额以承租房屋所在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准,其中: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