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
③己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