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息发送内容: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缴存、提取、转移、并户、封存、冻结、年度结息通知。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登记及开户、年检、经办人手机变更通知。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开户、放款、公积金及银行代扣、现金还款、抵押物解除、抵押人变更、利率调整、贷款逾期提醒、贷款销户通知。
2、申请办理条件:
(1)申办人须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2)申办人须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
(3)申办人持有的手机号码所属号段必须是辽宁省内的移动或联通的手机号段,非省内手机号码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3、办理流程:
申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选择要开办的短信服务业务并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登记手机号码及个人相关信息,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
4、费用标准:
全部短信服务项目均免收各种费用(包括各项短信服务所需的费用及所涉及的第三方服务费)。
5、注意事项:
(1)每个公积金账号及借款合同号仅对应一个手机号码。
(2)已办理短信签约的客户所登记的手机号码要真实准确。如果手机号码变更或遗失,要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
(3)对于没有及时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所造成的短信误发引起的一切纠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短信服务用户范围:移动、联通本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