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 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 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 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资金监管公司账户(郊县除外),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 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