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变更---死亡继承(继承人办理)
提供资料:
1、身份证(继承人)
2、遗产继承公证书、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
3、建行卡
4、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变更---离婚析产(双方共同办理)
提供资料:
1、身份证(双方)
2、离婚证、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建行卡
4、借款合同
5、变更后的借款人如非省直单位需要提供工资流水
三、借款人变更---减少共有人(双方共同办理)
提供资料:
1、身份证(双方)
2、离婚证、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借款合同
四、 借款人变更---增加共有人(双方共同办理)
提供资料:
1、身份证(双方)
2、 结婚证
3、借款合同
五、变更还款账号(必须主贷人本人前来办理)
提供资料:
1、主贷人身份证
2、建行卡(变更后)
六、缩短借款年限(必须主贷人本人前来办理)
提供资料:
1、主贷人身份证
2、如果加入配偶收入,可由主贷人持夫妻两人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代为办理。
办理地点: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楼办事大厅
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