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汇缴登记。
3、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4、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5、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注意事项:
转账支票上的收款单位项目及背书统一由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如单位要求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则填写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预缴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填写《房改资金进账单》(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房改资金进账单》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预缴存款登记。
3、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房改资金进账单》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4、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房改资金进账单》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