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步完成。首先,单位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公积金汇缴制单”交易,之后,单位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的电子钥匙)操作“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交易。
公积金汇缴制单
进入“汇缴制单”页面
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è『公积金汇缴制单』,进入“汇缴制单”页面,如下图:
数据录入和提交
上图中的“汇缴月份”是单位最后汇缴月的下个月,新开户单位为启缴月份,并自动显示“汇缴人数”、“汇缴金额”,点击“提交”,完成汇缴制单操作。
“交易方式”有两种选项:“网站划款”和“预缴转入”。选择“网站划款”,将从单位签约银行账户中划拨本次汇缴的金额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应的接收账户;选择“预缴转入”,则是将应汇缴金额从单位预缴户中划归到单位公积金账户中。系统默认为“网站划款”。
点击“查询”,可以查询出本次汇缴职工的明细信息;点击“下载”,可以下载本次汇缴职工的明细信息。
汇缴制单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如下页面:
页面上显示的是本次汇缴制单的审批号。当单位成功提交一笔制单业务后,操作员需及时(3个工作日内)操作“公积金汇缴复合缴款”交易,否则,系统将自动删除过期汇缴制单信息。
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
进入“汇缴复核缴款”页面
操作员对提交成功的汇缴制单信息进行审核、划款,审批通过后,该单位的汇缴正式划款。
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进入单位网上业务页面后,选择『业务办理』è『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或在『代办任务』中选择汇缴对应的审批号),进入“汇缴复核缴款”页面,如下图:
如果存在有效的未审批的制单信息,系统根据选择的登记号自动显示相关信息,输入“交易密码”(请参见“修改交易密码”一节),点击“同意”,完成本次审批操作。
点击“查询”,可以查看本次汇缴职工的汇缴登记信息(输出的信息有“个人账号”、“姓名”、“证件号码”、“缴存基数”、“缴交比例”、“月缴额”);
点击“查询”后,再点“打印”,打印本次查询的结果;
点击“不同意”, 则系统将该制单信息作废。如果要进行汇缴,需重新制单。
划款和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操作员点击上图中的“同意”,系统将确认汇缴制单的信息,并且正式为单位及个人发起划款及入账操作。
(一)实时入账
目前,除缴款方式是“网上划款”,协议类型为“代收协议”情况外,其它情况皆可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操作员选择“打印”,可以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打印时,请在系统弹出的打印对话框“首选项”里,选择“横向”打印。当选择预缴转入交易方式时,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作为单位入账凭证。当选择网站划款交易方式时,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二)非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不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操作员可以通过“单位网上划款查询”交易查询该笔汇缴是否入账(划款状态为“复核同意交易成功”表示已经入账)。操作员确认入账成功后,利用“汇补缴书补打”交易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代收协议适用于付款银行为非建、工、交的各家银行;
采用人民银行的集中代收付系统进行资金划转的缴存单位,目前,还不能实现资金实时入账,中心将根据收款银行的入账时间进行入账处理。
公积金补缴
分两步完成。首先,单位操作员操作“公积金补缴制单”交易,之后,操作“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交易。
公积金补缴制单
进入补缴制单界面
操作员使用“制单”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è『公积金补缴制单』,打开如下窗口:
补缴的个人信息可以手工录入或者通过批量上传方式录入。“补缴人数”为本次补缴的总人数,“补缴总金额”为本次补缴职工的补缴额之和。“补缴类型”分为两种:不定额补缴和正常补缴。选择“不定额补缴”将检查个人年度缴存额度是否超出上限;选择“正常补缴”必须符合系统中为职工计算的当月的缴存额。
账号相同的多条记录按一人计算人数。“补缴人数”和“补缴总金额”需要录入,提交后系统进行核对。
数据录入和提交
手工录入补缴数据
点击上图中的“ ”增加一条空白记录,录入个人信息;如想删除记录,选中欲删除的记录,点击“ ”删除;点击“ ”保存。
批量上传补缴数据
点击上图中的“上传”,系统弹出如下页面:
点击“浏览”,选择批量上传文件,点击“上传”。批量上传的文件为Excel文件,其格式为:账号、起始年月(yyyymm)、终止年月(yyyymm)、金额。
提交补缴制单数据
手工录入或批量上传成功后,显示如下页面:
在上图中正确录入“补缴人数”、“补缴总金额”,并正确选择“补缴类型”、“缴款方式”后,点击“提交”,将打开如下页面:
点击上图中的“提交”,完成本次制单操作。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如下页面:
页面上显示的是补缴制单的审批号。补缴制单数据保存3个工作日(不含当日),过期未复核数据将自动删除,需重新制单。
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
进入“补缴复核缴款”页面
操作员在网上对提交成功的补缴制单信息进行审核、划款,审批通过后,该单位的补缴正式划款。
操作员使用“审核”或“综合”角色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业务办理』è『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或在『代办任务』中选择),打开如下窗口:
单位的缴存信息由系统自动取出。如果没有有效的未复核的制单信息,则提示“单位不存在未入账”,系统将给出提示。如果存在有效的未复核制单信息,首先需要输入操作员的交易密码(此交易密码需要在审核人首次登录或在前台将交易密码进行重置之后,通过“修改交易密码”菜单,对交易密码进行设置)。系统中有可能存在多条未入账的补缴制单记录,用户可以通过选择登记号进行切换。
点击“查询”,可以查看本次补缴职工的补缴登记信息;
点击“查询”后,再点击“打印”,打印出本次查询的结果;
点击“不同意”,系统将该制单信息作废,如果要进行补缴,需重新制单。
划款和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点击“同意”,系统将确认补缴制单的信息,并且正式为单位及个人发起划款及入账操作。
(一)实时入账
目前,除缴款方式是“网上划款”,协议类型为“代收协议”情况外,其它情况皆可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点击上图中的“打印”,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打印时,请在系统弹出打印对话框“首选项”里,选择“横向”打印。如果缴款方式为“预缴转入”,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作为单位入账凭证;如果缴款方式为“网站划款”,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二)非实时入账
若本次划款不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操作员可以通过“单位网上划款查询”交易查询该笔补缴是否入账(划款状态为“复核同意交易成功”表示已经入账)。操作员确认入账成功后,利用“汇补缴书补打”交易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财务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代收协议适用于付款银行为非建、工、交的各家银行;
采用人民银行的集中代收付系统进行资金划转的缴存单位,目前,还不能实现资金实时入账,中心将根据收款银行的入账时间进行入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