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赁市场住房(租赁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可按房租一定比例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房租全额提取;
3、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
7、市公积金管委会认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