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贷款按评估价、实际成交价和房屋建成年代确定贷款金额。
2. 房屋建成年代1年-5年可按评估价或实际成交价70% 确定贷款额。
房屋建成年代5年-20年可按评估价或实际成交价60% 确定贷款额。
房屋建成年代20年-30年可按评估价或实际成交价50% 确定贷款额。
房屋建成年代30年以上不提供贷款。
3. 准备贷款前有不清楚事宜,可先到公积金中心个贷科咨询。
买方需准备资料:
1. 贷款申请书 公积金中心统一格式两份
2.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3. 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4. 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5. 夫妻双方收入及公积金缴存证明 公积金中心统一格式两份
6. 婚姻状况证明:
(1)未婚:提供本人未婚证明,需民政局开具 收原件两份
(2)已婚:提供结婚证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3)离婚:提供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7. 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 原件两份
8. 购房款首付款收据 原件两份
9 . A.若是申请人单独产权,配偶需填写放弃产权承诺书。 公积金中心统一格式两份
B.若是共同产权,又不是共同申请人,配偶需填写共同产权承诺书
10. 承若书 公积金中心统一格式两份
11. 还款银行卡 复印件两份
12. 夫妻双方提供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各一份
卖方需准备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2. 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3. 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4. 产权所有人的配偶,出具一份《卖房同意书》 复印件一份、原件一份 5. 所交易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6. 收款银行卡 复印件两份
注意事项:
1. 买卖双方在资料准备齐全后必须同时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 买卖双方需提供同一银行账户(需在工行、建行、中国银行三家银行中选择)
3. 异地缴存公积金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收入需要达到担保人和申请人所有银行贷款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