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城转移(指在同一个管理中心缴存)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及转出单位证明;
2、异地转移(指不在同一个管理中心缴存)办理要件:
转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介绍信及转入地管理中心出具建户证明
转入: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票据及个人补缴清册(加盖转入单位财务章)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同城转移业务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支取或补交业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时办理。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注意事项:
①缴存职工在管理中心已有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办理个人并户业务;
②缴存职工在管理中心只有转出单位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且转入单位在管理中心未为其开户的,需先办理转移业务,再由转入单位确认并为其办理启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