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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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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1、办理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需提供:

阿克苏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填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原件一式叁份);

②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军人应提军官证;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或暂住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③经房产部门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留存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④最低首付20% 以上房款票据;(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⑤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2、办理二手房贷款需提供:

①填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原件一式叁份);

②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军人应提军官证;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或暂住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③在房产部门办理的《房屋他项权证》;(留存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④购房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⑤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⑥提供有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二手房估价报告;(审查原件);

⑦借款人在当地银行开设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工资卡)便于贷款划转。

3、办理单位集资建房(统建房)贷款需提供:

①填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原件一式叁份);

②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军人应提军官证;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或暂住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③单位集资房分房协议或分房证明;(留存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④最低首付20% 以上房款票据;(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⑤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4、办理房改房贷款需提供:

①填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原件一式叁份);

②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军人应提军官证;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或暂住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③房改部门出具的房价计算表;(留存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④最低首付20% 以上房款票据;(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⑤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5、办理异地商品房贷款需提供:

①填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原件一式叁份);

②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军人应提军官证;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或暂住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③经当地房产部门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留存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④最低首付20% 以上房款票据;(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⑤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⑥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⑦在房产部门办理的《房屋他项权证》;(留存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⑧所购房产开发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注明开户银行和帐号以便资金划转。(留存一份原件、复印件两份);

注:在异地购买商品房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地住房做抵押(在房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房产需提供有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二手房估价报告。

6、办理异地二手房贷款需提供:

①填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原件一式叁份);

②借款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军人应提军官证;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或暂住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③在房产部门办理的《房屋他项权证》;(留存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④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⑤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叁份);

⑥提供有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二手房估价报告;(审查原件);

⑦借款人在当地银行开设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工资卡)便于贷款划转。

注:在异地购买二手房办理贷款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地住房做抵押,抵押房产需提供有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二手房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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