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材料
申请人将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单位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单位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职工工资报表一份,加盖单位财务章。
4.单位合法成立的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组织机构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原件,企业提供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社会团体提供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原件,其他单位提供证明组织机构合法成立的文件原件。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说明:单位人数少于3人的,需核实单位社保缴费人数,或提供单位职工情况说明。
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单位经办人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提交申办资料。
办理流程
(一)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办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二)审核:受理机构对申办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
(三)决定:工作人员打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回执》交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工作人员将单位资料按《…单位开户回执》、《…单位开户登记表》、《…职工开户登记表》、职工工资报表、单位成立凭证、单位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等顺序依次拍照存档。
(四)送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回执》交单位留存。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办理条件
(一)《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一、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九、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在户口所在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凭购房合同、用地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十四、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可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申办材料
申请人将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开户
1. 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表》。
2.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 申请人在受托银行办理的Ⅰ类账户储蓄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邮储银行)。
注:现场验证申请人是否存在一人多户现象。(验证途径详见附件4_9)
(二)停缴
1. 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停缴申请表》。
2.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续缴
1. 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续缴申请表》。
2.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缴存基数调整
1. 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2.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核定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由申请人本人自主申报。
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职工本人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提交申办资料。
受理流程
(一)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二)审核:受理机构对申办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
(三)决定:工作人员打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回执》交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工作人员将职工资料按身份证、银行卡、《…开户申请表》、《…开户回执》等顺序依次拍照归档。
(四)送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回执》交职工本人留存。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