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邵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邵阳市 2021 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标准(年平均工资74514元)。从2022年1月1日起:
我市2022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18629元,最高月缴存额为2235元;
单位配套补贴最高每月为 2235元,职工月缴存总额(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不得超过4470元。
最低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均为79元,职工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158元。
二、关于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