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个贷率系数。
夫妻双方须到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②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卡;
③已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首付款的税务发票。
(1)贷款年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 0.3;
12<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4;
24<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5;
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6。
(3)个贷率系数(目前赣州个贷率系数为7)
个贷率>100% ,个贷率系数为4;
95% <个贷率≤100% ,个贷率系数为5;
90% <个贷率≤95% ,个贷率系数为6;
85% <个贷率≤90% ,个贷率系数为7;
个贷率≤85% ,个贷率系数为8。
提示:公式设定遵循“月缴存额越多,缴存时间越长,缴存余额越大,贷得越多”的原则和政策导向。缴存时间系数根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确定;个贷率系数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上一年度年末的运营数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