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携带以下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科办理开户手续:
1、填写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首次开户登记表》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填写《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U盘拷贝电子数据并填写上报。
3、申报时须携带: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4、工资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在A4纸上依次排列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缴存证明原件,“安徽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须提供由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安庆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人事部门批准的进编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将资料提供给经办银行办理开户。
三、按月进行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