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因上市、审计等原因需要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应当由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持专管员证或者身份证及A4纸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向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提出申请,分理处应当认真核实,据实出具。
(二)职工申请出具
缴存职工因本人需要,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及A4纸复印件,也可以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职工身份证及A4纸复印件,向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申请出具缴存证明或者账户明细(最近36个月的缴存明细)。
(三)司法部门申请出具
法院或检察院因工作需要,要求书面调取单位或者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应当由承办人持调取证据的司法文书及工作证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向单位或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提出申请,分理处应当认真核实,据实出具。
太原市公积金办理地点:
一、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351-5266542
地址:滨河小区北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楼(太原市卫生局对面)
二、万柏林分理处:0351-5266531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市卫生局对面
三、杏花岭分理处:0351-5266559
地址:金刚堰路145号
四、小店分理处:0351-5266575
地址:平阳路与学府街交汇处西南角汇都·moho
五、尖草坪分理处:0351-5266580
地址:迎新街南2巷20
六、迎 泽分理处:0351-3523148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
七、娄 烦分理处:0351-5326170
地址:太原市娄烦县
八、古 交分理处:0351-5162001
地址:金牛大街49号附近
九、清 徐分理处:0351-5738909
地址:外贸巷2号附近
十、晋 源分理处:0351-6070454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
十一、阳 曲分理处:0351-5529872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
十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元分理处 0351-5266531
地址:千峰南路81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 8:15-12:00 14:15-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