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公积金存入单位预缴户内的行为。单位可将公积金预先存入预缴户,然后从预缴户转至职工个人账户内。
办理要件
1、加盖预留印鉴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改资金进账单》(一式两联)。
2、支票或现金。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改资金进账单》(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办理。中心柜员打印结算票据,交由单位经办人到营业大厅指定银行窗口办理存款。
3、银行窗口办理收款,《房改资金进账单》(单位联)由银行柜员盖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办理地点
任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
办理时限
现金当天入账。
支票正常入账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