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各县(市、区)管理部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个人帐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帐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各县(市、区)管理部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帐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开立个人帐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