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人及其配偶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同上一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间隔满一年及以上(重大疾病、销户类提取除外)。
2.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同一套住房,应在同一个月以内申请。
二、提取材料(原件)
备注:非本人办理需要出具本人签字并盖指印的授权委托书。
(一)缴存人身份证。
(二)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长城华西银行)。
(三)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民政局签章的财产分割协议,判决离婚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未婚或丧偶需签署《单身声明》)。
(四)借款合同。
(五)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
1.有明确的借款人、还款账号、月还款额;
2.加盖银行业务印章;
3.打印之日起三个月有效期内;
4.有明确的贷款余额。
(六)首次提取该套住房需提供主贷人有显示该套住房的贷款信息的《个人信用报告》(简版,自打印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七)首次提取该套住房还需提供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自打印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八)首次偿还德阳市行政区域以外自住住房的贷款本息,除提供以上要件,还需提供缴存人及其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其在购房所在地近期连续6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九)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
(十)提前还贷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自还款之日起一年内的有效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