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人及其配偶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同上一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问隔满一年及以上(重大疾病、增设住房电梯和销户类提取除外)。
2.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同一套住房,应在同一个月以内申请。
3.购买拆迁安置房,应当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一年内申请。
二、提取额度
(以百元为单位)
1.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为缴存职工补缴金额,根据购房合同和拆迁协议核定。
2.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三、提取材料(原件)
注意:非本人办理需要出具本人签字并盖指印的授权委托书。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准备的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长城华西银行)。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民政局签章的财产分割协议;判决离婚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未婚或丧偶需签署《单身声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自打印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6.拆迁批准文件、花名册。
7.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8.购德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需提供缴存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期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9. 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簿、所在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