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携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到中心办事大厅提出修改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其中:对部分重要信息修改还需经办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
二、个人信息修改
1、缴存职工发现公积金系统中信息与真实证明内容不符的,可从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表》,单位盖章后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2、单位经办人(专管员)需批量办理人员变更时,可到中心拷贝人员变更数据文件,填写《职工信息变更申请》,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盖章后的《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职工信息变更明细》、及做好的变更数据文件到中心进行批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