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条件
职工在转入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注:账户所属管理部或缴存业务受托银行网点。
2、办理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职工身份证件
③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职工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和夫妻关系材料
3、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根据办事需求到相应的办事事项录入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等待后台工作人员或系统对申办信息进行受理。
3.办结:提交后,事项办结(转交异地转出中心处理)。
线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办理
(二)窗口办理
1.申请:经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及业务表格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及业务表格,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表格填写格式规范的当场录入信息和扫描资料提交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经办人要补正的材料,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对受理、收件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对录入信息,将审核结果返回受理窗。
4.办结:审核通过的,窗口工作人员打印《茂名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回单》给经办人确认签名后扫描存档,经办人领取办理结果,事项办结(转交异地转出中心处理)。
点击查看:线下可办理窗口信息
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1 ( 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