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是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高货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货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1、优惠政策
满足下列2个条件之一的,可贷额度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核定的可贷额度上浮20% 。即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48万元。
(1)茂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即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2)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建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
注: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购买住建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按普通商品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2、贷款(年)利率
五年期以下为2.75% ,五年期以上为3.25% 。
注: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3、贷款期限
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