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一次性全额付款购买一手自住住房。
二、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增值税发票(收据)、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购房总价以增值税发票或收据的金额为准。
三、所需材料(仅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3、购房款发票(购房款收据)。
四、其他补充材料
提取人为配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提取人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异地购房另须提供: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2、异地购房的提供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