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对已被鉴定为C、D级危险住房的自住住房进行大修。
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建设工程完成一年内可分次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工程预算总额的60% 或工料发票金额。
如以该房屋办理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工程预算总额的60% 或工料发票金额+贷款利息-已提取金额。
所需材料(仅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
2、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原《不动产权证书》;
4、《工程预算书》或大修费用发票。
其他补充材料
提取人为配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提取人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异地大修自住住房另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