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银行检查材料并提交更改申请→中心审核
三、所需材料
1、职工身份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表11)原件一式2份;
3、变更登记电子报盘(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报盘选“是”时提供,报盘需到银行下载)﹔
四、办理地点
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