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开户登记。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银行检查材料并录入单位信息→中心审核。
申请材料:
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经办人(专管员)登记申请表》(表1)原件一式两份;
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申请表》(表2)原件—式两份;
5、缴存登记电子报盘(个人开户申请表报盘选“是”时提供,可在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或由银行提供)。
办理地点:
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
(二)单位缴存
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汇缴单位将核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