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汇储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拓展: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年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计息日,结息后将利息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