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的偿还方式为:
(一)等额本息方式。贷款期间,借款人每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等额还本息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的还款总月数次方/[(1+月利率)的还款总月数次方-1]。
(二)等额本金方式。贷款期间,借款人每月偿还相等的贷款本金,利息逐月递减。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贷款月数 + (贷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月利率。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的,对逾期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委托人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前提前还款,但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通知委托人,并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偿还的部分按原贷款期限的利率和实际贷款的时间计息。
贷款偿还,原则上采取委托代扣的方式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