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自愿缴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一)主动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变更委托划扣账户的。
办理流程: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办理个人自愿缴存归集业务。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国银行南宁分行相应网点,现场填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
(二)经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信息变更。
(三)变更委托划扣账户的,从办理变更的次月起通过新的委托划扣账户进行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