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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网,213条南宁相关房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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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区直公积金自愿缴存办理网点

受托金融机构承办自愿缴存业务网点有建设银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民族大道89-1号金禄大厦一楼)、交通银行东葛西支行(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新城支行(东葛路66-1号)、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政分社(东葛路107号林海大厦一楼)。

1.建设银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

办理地址:民族大道89-1号金禄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771-5858003。


南宁个人自愿缴存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2020年11月13日,广西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政策内容包括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贷后管理等信息。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桂建金管[2011]26号,以下简称《业务管理规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17]9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桂公积发[2017]2号,以下简称《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修订)》(桂公积发[20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可用自有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通过受托金融机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业务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办理个人自愿缴存归集业务。

1.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路支行

地址:东葛路103号金信苑一楼

联系电话:0771-5636480


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

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分别是什么?现在就跟南宁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南宁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额度: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二套房及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二套房及二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贷款额度及利率是多少?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1、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个人及家庭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目前无房或所拥有的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住房时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先,是以家庭户为单位,已婚的按照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进行认定,如果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并且房屋面积在120㎡(含)以内的,可以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

广西区直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协议里面包括每月缴费时间为每月20日、缴存比例为12%、每年6月30日结息、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的,同意中心封存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等。

一、您同意由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中心统一管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您所有。

二、我中心按照国家规定利率对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息,每年6月30日结息。

三、我中心委托受托金融机构或您申请线上办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手续,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由我中心从您个人银行账户足额托收划扣账户内资金,由我中心为您分配住房公积金。


南宁公积金自愿缴存之后有利息吗

南宁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现行利率为1.5%,每年的结息日为6月30日。

中心为自愿缴存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现行利率为1.5%,每年的结息日为6月30日。

缴存比例:

自愿缴存人员缴存比例统一为12%。


南宁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南宁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

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

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对象及材料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需要本人身份证件、中国银行借记卡才能办理。

(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符合自治区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政策的海外人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现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现在就跟南宁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同意选择南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持有购建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须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


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信息变更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国银行南宁分行相应网点,现场填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信息变更申请表》办理。

自愿缴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一)主动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变更委托划扣账户的。


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去哪里办理?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1、借贷申请人到银行(建行的到四湖支行,农行可到任意网点)申请商贷提前结清,并打印三个月的还贷明细

2、借贷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并预签借贷合同及抵押合同

3、管理中心进行三级审批(4个工作日内)


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免自筹贷款办理条件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免自筹需要什么条件?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申请贷款时在我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


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免自筹贷款办理材料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免自筹需要什么材料?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一)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请于办理业务前准备个人银行还款账号。


南宁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南宁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次数是多少?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适用对象

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贷款额度


南宁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宁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适用对象有哪些?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南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9〕10号)的文件内容进行认定。

相关信息:南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及认定类别

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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