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缴存比例条件
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 )和缓缴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二是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 ,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缓缴申请资料
提供《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上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劳动工资表及本单位对于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报告》。
个人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
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的缴存业务专柜发起申请,签订《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协议》,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身份证的发证机构不在梧州辖区内的,还需提交在梧州辖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
2、若申请人在梧州市辖区内曾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的,另需提供与缴存单位的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协议(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缴存状态的,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人在建设银行开办的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