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3)《单位代办人授权委托书》
(4)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后退回);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职工工资表。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是哪些?
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指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包括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及产假(6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三)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答:(1)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为准,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出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财政供养单位每年缴交的工资基数与财政部门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年度预算的工资基数一致。
(四)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答: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