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流程
打开“南京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大厅】>【租房提取】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
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根据实际婚姻情况进行选择:未婚如下图左所示;已婚需要填写配偶姓名及配偶证件号码,如下图右所示。
点击【下一步】进入租房提取信息页面,可以根据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无补贴账户,则选择公积金账户。
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提取金额,然后进行安全验证 (刷脸验证或短信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
提取成功后显示如下页面。